招生計劃
三、招生計劃
2019年度招生300人。其中:區外招生150人,區內招生150人。
區外150人中:甘肅25人,四川33人,河南34人,陜西9人,山西9人,重慶22人,湖南9人,湖北9人,150人中女生不超過15%。
區內招生150人中:女生不超過15%。分省分專業名額詳見《西藏警官高等專科學校2019年招生計劃表》。
四、語種
各專業均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五、學費、住宿費及其他費用
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專業學費2800元/年.生,其他專業學費3360元/年.生,住宿費均為800元/年.生。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我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學費。
學生在入校后按照公安部規定著警服,警服費用根據公安部、財政部《關于印發<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供應辦法>的通知》(公通字〔2002〕53號)學生個人承擔40%。在校期間教材費、雜品費(被褥等)由學生個人承擔。
六、學生資助政策
1.貧困生入校即可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2.英烈子女、孤兒、特困生可申請減免學費;
3.貧困生經過我校評審后,可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生、國家助學金3000元/年.生;
4.我校為貧困生、特困生設立校內助學金、校內勤工助學崗位資助;
5.學習成績優異者可參評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生、校內獎學金6000元/年.生(一等)、3000元/年.生(二等)。
七、就業與入警
按照《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人社部發[2015]106號)規定,我校學生畢業前參加人社部、公安部組織的全國統一招警考試。參加筆試、面試、體檢、體能測評、政審等環節并取得有效成績且體檢合格者,有資格參與崗位競爭并擇優錄用到我區公安機關就業。凡錄入我校的區外考生必須在入校3日內與西藏自治區公安廳及我校簽訂《定向西藏公安機關就業協議書》,否則不予注冊。《協議書》主要內容為:畢業后定向西藏公安機關就業(未通過西藏自治區公安民警招錄者除外),協議期5年。
八、招生錄取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考的考生,應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的相關規定,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志愿從事公安工作
5、年齡為十六周歲以上、二十二周歲以下(截止當年8月31日)
6、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政治條件
身體、心理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體檢標準;未婚。
(二)面試、體能測評、體檢和政治考察
報考的考生,參加由我校和生源省份公安招生領導小組組織的面試、體能測評和體檢,并接受政治考察。面試、體能測評、體檢或政治考察結論不合格的,不得錄取,面試、體能測評、體檢和政治考察工作一般安排在高考結束后進行。報考人數較多、省域面積較大、交通條件不便的省份可以分批次、分區域開展。
1、面試主要通過訪談、測評等方式,從報考動機、言語表達、身體協調性、心理素質等方面,辨識考生是否適合從事公安工作。
2、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具體以下面表格為標準:

3、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定執行。同時,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
(2)體重:男性體重指數(單位:kg/㎡)在17.3至27.3之間,女性在17.1至25.7之間。
(3)視力:單側裸眼視力在4.8及以上。
(4)色覺:無色盲、色弱。
4、政治考察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于報考國內安全保衛公安專業的考生,參照公安機關涉密要害職位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定,從嚴開展政治考察工作。
(三)錄取
1、招生統一安排在專科提前批次進行,原則上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未被錄取的,不影響在后續批次被其他高校錄取。
2、錄取時堅持從高分至低分錄取原則、兼顧考生第一志愿優先權的原則。當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的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時,原則上只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沒有錄滿的情況下,從高分至低分錄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3、錄取時嚴格執行已公布的招生來源計劃。
4、對于照顧錄取考生的處理,我校承認自治區招考委關于加分投檔以及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等照顧錄取規定。
5、對于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及綜合(或單科,單科文科為政治、歷史、地理;理科為物理、化學、生物、生命科學、技術)的順序,高分優先錄取。
(四)入學資格審查和體檢復查
新生入學后,我校將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和體檢復查,對不合格者,我校將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九、聯系方式
招生電話:0891-6370259
監督電話:0891-6312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