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jù)《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建設與管理辦法》和《教育部重點;陽光招生網-專業(yè)的高校招生信息咨詢服務平臺,先設有高考資訊、高校院校庫、招生簡章、批次線、專業(yè)目錄、志愿填報、高考常識、高考報名、大學分數(shù)線等欄目,提供最新、最準備的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為考生和家長提供有效的高校招生信息,是高校和考生之間進行連接的服務平臺。" />
教技司[2016]72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jù)《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建設與管理辦法》和《教育部重點實驗室評估規(guī)則(2015年修訂)》,2015年我司組織對數(shù)理和地學領域的教育部重點實驗室開展了五年定期評估。根據(jù)初評、現(xiàn)場考察和綜合評議的成績,評估總體結果如下:
數(shù)理領域的26個參評實驗室中,數(shù)學及其應用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北京大學)等5個實驗室評估結果為優(yōu)秀;應用力學教育部重點實驗室(清華大學)等18個實驗室評估結果為良好;宇宙線教育部重點實驗室(西藏大學)限期整改,評估結果待定;其余實驗室未通過定期評估。
地學領域的50個參評實驗室中,虛擬地理環(huán)境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南京師范大學)等7個實驗室評估結果為優(yōu)秀;半干旱氣候變化教育部重點實驗室(蘭州大學)等38個實驗室評估結果為良好;其余實驗室未通過定期評估。
根據(jù)《教育部重點實驗室評估規(guī)則(2015年修訂)》,現(xiàn)將評估結果予以公示(詳見附件),公示期為2016年2月25日至2016年3月2日。公示期內接受實名提出異議。
聯(lián)系人:科技司基礎處 邵海濤、鄒暉
電子郵箱:kjsjcc@moe.edu.cn
聯(lián)系電話:010-66096301
附件:2015年度數(shù)理、地學領域教育部重點實驗室評估結果
教育部科技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