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首章 總則
榜首條 為了保證哈爾濱電力作業技能學院2018年招生作業的順利進行,進步生源質量,保護考生合法權益,標準招生行為,表現“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程序、全面查核、歸納點評、擇優選取”的招生準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級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哈爾濱電力作業技能學院招生作業的具體狀況,擬定本規章。
第二條 本規章適用于哈爾濱電力作業技能學院全日制高職(專科)招生作業。
第三條 校園全稱:哈爾濱電力作業技能學院。
第四條 校園代碼:12906。
第五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一般高級作業技能學院。學院行政主管部門是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事務主管部門是黑龍江省教育廳。
第六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 頒布學歷證書的校園名稱:哈爾濱電力作業技能學院。證書種類:國家承認的一般高級校園專科學歷證書。
第八條 學院概略:哈爾濱電力作業技能學院是經黑龍江省政府同意,教育部備案,國家公辦的電力類一般高級作業技能院校,隸屬于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學院1958年建校,開設火電廠集控運行、電廠熱能動力裝置、發電廠及電力體系、電力體系繼電保護與自動化技能、供用電技能等特征專業。學院具有125MW、200MW、300MW、600MW火力發電機組仿真體系,12MW、300MW循環流化床火電機組仿真體系及電壓等級為66KV、110KV、220KV、500KV變電站仿真體系。2000年5月學院被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同意為“黑龍江省榜首火力發電國家作業技能判定站”,可以對電氣、汽輪機、鍋爐、集控等72個工種進行初、中、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五個等級的作業技能判定。學院還被確定為“復興東北老工業基地電力人才培訓中心”。學院具有穩定的作業網絡和健全的作業輔導服務體系,作業局勢杰出。2016年6月21日黑龍江省教育廳下發《黑龍江省教育廳關于2015年全省一般高校畢業生初度作業狀況的通報》中,我院以90.78%的作業率取得黑龍江省高職(高專)院校榜首名。2017年6月29日黑龍江省教育廳下發《黑龍江省教育廳關于2016年全省一般高校畢業生初度作業狀況的通報》中,我院以90.11%的作業率取得黑龍江省高職(高專)院校第二名。跟著我國電力建設規模的擴展,電力作業發展仍需求大批專業生產建設人員,我院畢業生的作業遠景會愈加寬廣。
第九條 校園地址及郵編:校園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香坊區香電街59號;郵編:150030。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責任
第十條 學院成立由學院主要領導、分管領導以及有關部門擔任人組成的“哈爾濱電力作業技能學院招生選取作業委員會”,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招生作業的有關方針,擔任擬定學院招生方針,討論決定學院招生的嚴重事宜。
第十一條 學院招生作業輔導辦公室是學院的常設機構,擔任學院全日制高職(專科)生招生的日常作業。
第十二條 學院紀檢監察部門擔任監督招生方針和規定的執行,保護廣闊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方案
第十三條 哈爾濱電力作業技能學院2018年高職招生的分省分專業方案,在各省(市、自治區)官方媒體發布和學院官方網站公布。
第四章 選取準則
第十四條 按教育部要求,實施“校園擔任,招辦監督”體系,公平、公平、擇優選取。
第十五條 學院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當年生源狀況,依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擬定的投檔比例接受投檔。
第十六條 對于進檔考生,依據考生所報專業自愿先后方法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選取。
第十七條 最低選取分數線以上,榜首專業自愿不能滿意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自愿投檔,仍不能滿意的按其第三專業自愿投檔,以此類推。當某考生一切專業自愿均不能滿意,遵守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選取方案未滿的專業;不遵守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第十八條 成果相同考生按數學、語文、英語、歸納(文、理)科目次序選取。
第十九條 無專業自愿間的級差分。
第二十條 本校所設專業更適合男生學習和作業,但選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條 校園外語課選用英語授課。
第二十二條 身體健康狀況:履行教育部頒布的《一般高級校園招生體檢作業輔導定見》的有關規定。
第五章 膏火標準
第二十三條 膏火依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有關規定履行。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四條 依照國家相關資助方針規定,學院建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第二十五條 學院對新生建立入學“綠色通道”,通過助學借款等準則的執行,積極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協助。
第二十六條 依據國家規定,本校學生入學須繳納膏火、住宿費和其它費用。
第八章 校園招生咨詢電話及網址
第二十七條 電話:0451—53681761、 53681762; 網址:http://www.hl.sgcc.com.cn/hdy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規章將依據教育部、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當年招生方針的調整進行修訂。本規章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方針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方針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規章未盡事宜及解說權屬哈爾濱電力作業技能學院招生作業輔導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