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教育部關于自主招生工作的相關文件精神,深化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培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根據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有關規定和要求,2016年我校繼續開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領導機構
上海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招生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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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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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科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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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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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試驗班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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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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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招理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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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偉長學院(國家試點學院),簡介見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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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管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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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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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招理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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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內所含專業見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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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工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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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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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招理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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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條件
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條件,思想品德優秀,理想信念堅定,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上海市理科高中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即可報名:
1、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三等獎及以上獎項;
2、高中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科技競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
3、高中階段獲得上海市級數學、物理、化學、信息、生物方面的學科類競賽和上海市級科技類競賽獎項。
4、高中階段以第一完成人獲得授權發明專利者;或以第一作者發表具有一定學術水平的專業研究性論文并經專家組審核認定者。
5、高中階段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突出,且獲得中學校長、社會團體或專家(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的實名推薦。
四、網上報名
2016年3月16日至3月31日,考生登陸“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以下簡稱“報名系統”)進行報名:
1、網上報名:報名類型選擇“普通自主”,考生嚴格按照操作提示完整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獲獎證書等佐證材料的電子版,無需另外郵寄書面材料。
2、網上填報內容:
1)個人基本信息及專業志愿,考生根據興趣可以報1-3個專業志愿;
2)網上報名成功后自動生成帶條形碼的《上海大學2016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請表》,經中學核實信息并加蓋學校公章,需本人簽字。
3)符合報名條件的獲獎證書、論文、專利、中學或專家推薦意見等佐證材料的掃描件(參加面試時需出示證書原件以查驗),其中中學或專家推薦意見需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4)個人陳述:體現本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品質,突出本人的學科特長及創新潛質方面的內容,字數在1000字左右(需本人簽字);
5)《考生承諾書》(需本人簽字)。
五、選拔程序
1、材料初審
報名截止后,我校成立專家組對符合報名條件的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審核。
考生可于2016年4月29日后登錄我校本科招生網(http://bkzs.shu.edu.cn/)或報名系統查看查看是否通過初審,我校將在本校招生網、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公開公示通過初審的考生名單。
2、筆試
1)筆試科目:數學
2)網上確認及繳費
5月30日至6月3日,初審通過的考生登陸系統(http://bks.shu.edu.cn)確認是否來我校參加筆試,進行網上繳費,然后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筆試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筆試資格。
繳費金額:40元【滬價費(2002)008號滬財預(2002)008號滬價費(2006)5號】。
3)筆試時間、地點:
時間:6月11日
地點:上大路99號上海大學(詳見“筆試準考證”)
4)面試資格查詢:
我校將筆試成績從高到底排序,根據生源情況確定獲得面試資格名單。
查詢時間:2016年6月12日下午1:00-下午3:00
查詢網站:http://bks.shu.edu.cn/
3、綜合面試
1)面試確認
6月12日下午1:00-下午5:00,獲得面試資格的考生在網上http://bks.shu.edu.cn/確認是否來我校參加面試。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面試確認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自主招生面試資格。
2)面試內容
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學科特長、創新潛質、數理邏輯、溝通反應等方面的綜合能力。面試由多位學科專家獨立打分,綜合評價。
3)面試時間、地點
時間:2016年6月13日
地點:上大路99號上海大學(詳見“面試準考證”)
4、確定入選考生名單、專業及所獲優惠政策
1)合成成績計算:
合成成績=筆試成績60%+綜合面試成績40%
2)確定入選考生名單及專業:
將考生合成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依據各專業招生計劃數,以平行志愿方式確定入選考生名單及專業。如合成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確定入選名單及專業。
3)確定所獲優惠政策
獲得入選資格的考生,根據其合成成績確定考生獲得的優惠政策。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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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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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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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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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成績位列入選考生的前20%(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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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績達到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劃定的高水平大學理科自主招生資格線后,直接予以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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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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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成績位列入選考生的前20%—50% (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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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績達到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劃定的高水平大學理科自主招生資格線后,并且達到上海大學模擬投檔線下20分內,即可予以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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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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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50%入選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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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績達到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劃定的高水平大學理科自主招生資格線后,并且達到上海大學模擬投檔線下10分內,即可予以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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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模擬投檔線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最終測算生成??忌煽兒虾J薪逃荚囋赫J定的加分,具體填報志愿方法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要求的填報方式執行。
4)將自主招生入選考生名單及入選專業報上海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5)入選結果查詢:
查詢時間:2016年6月21日后
查詢網站:http://gaokao.chsi.com.cn/zzbm/
5、公示
獲批的自主招生入選名單將在我校招生網、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進行公開公示。
六、錄取政策
入選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符合下述兩項要求后上海大學將依據考生獲得的優惠政策和專業進行錄?。?br />
1、考生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的要求在自主招生批次填報上海大學志愿;
2、考生高考成績達到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劃定的高水平大學理科自主招生資格線。
七、監督約束機制與申訴渠道
1.上海大學自主招生在上海市教委、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強化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同時接受上級紀委、監察部門、校紀委、校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檢查。
2.我校遵循“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開展自主招生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嚴格監督選拔程序??己诉^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面試順序考前隨機抽簽確定,防止暗箱操作。
3.如果考生對上海大學自主招生工作有異議,可向上海大學招生與畢業生就業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訴意見,上海大學招生與畢業生就業辦公室負責作出答復。如仍持不同意見,可向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反映。
八、其他
1、對自主招生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行為,一經查實,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對有違規行為的學生,取消其自主招生錄取資格,已經錄取的則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實行考試回避制度,即凡有主要親屬或輔導過的學生參加考試,參與命題與面試的專家須主動申請回避。否則如經舉報核實,將終身取消命題、面試資格,并視情節輕重依法給予相應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學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也不對考生和家長作任何形式的承諾。
4、學校嚴禁中介機構參與招生考試工作。
5、咨詢電話:021-66134148投訴、監督電話:021-66132857
電話接聽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