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北京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高校全稱:北京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二)主管部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一)學校層次:專科
(二)辦學類型:公辦高等職業學院
(三)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北京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四)證書種類: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專科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
第四條 校址、辦學地點
北京市昌平區西關環島向西一公里。
第五條 招生依據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貫徹落實國家教育方針,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由黨委書記、院長牽頭,分管校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共同組成的招生委員會,負責本校招生工作,貫徹執行教育部、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依法制定學校招生章程、實施細則及招生計劃,集體決策有關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七條 實施機構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我校招生的實施機構,負責處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監督機構
派駐紀檢組和學校督導室作為招生監察機構,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
根據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由招生就業處按照學校發展和專業建設規劃,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數量、生源質量、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并結合學校近年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落實情況,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經學校招生委員會審定后,上報主管部門,審批后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 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學校無預留招生計劃。
第四章 錄取
第十一條 招生錄取規則
(一)調檔比例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錄取時學校將根據報考的生源狀況在相應省市適量調整專業間招生計劃。
(二)專業分配原則
1.依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所公布的專科批次最低錄取控制線,按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進行錄取。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相關科目比較順序:語文、數學、外語。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時,無分數級差。
2.實行“順序志愿投檔”時,按照招生計劃,遵循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所報專業志愿不能滿足且服從調劑時,將根據各專業的錄取情況進行專業調劑。如果考生不服從調劑,則予以退檔。
3.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時,嚴格按照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規定的方式進行錄取,無規定的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所報專業志愿不能滿足且服從調劑時,將根據各專業的錄取情況進行專業調劑。如果考生不服從調劑,則予以退檔。
(三)加分政策
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制定的相關加分政策,考生政策性加分計入投檔成績,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
(四)高考改革省份相關要求
對于實行“選考科目”和招生改革試點省份考生,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工作文件規定執行。
(五)特殊省份錄取要求
特殊省份按照其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相關文件執行。
(六)其它規則
各專業錄取無男女比例和往屆生限制。
第十二條 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條件
(一)語種要求
各專業不限考生語種,入學后公共外語課為英語。
(二)單科成績要求
無單科成績要求。
(三)體檢要求
考生的體檢要求,依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考生身體狀況應適應專業所需要體質,考生須如實填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院按照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條例執行。
為保障高等教育人才培養質量與行業職業要求的適配性,本著對學生職業生涯發展高度負責的態度,現就報考我校部分專業考生體檢要求補充說明如下:
1.報考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要求:男生身高1.7米以上,女生身高1.6米以上,身體健康,雙眼矯正視力4.8(含)以上,無色盲色弱,身體裸露部位沒有明顯疤痕。
2.報考城市軌道車輛應用技術專業要求:女生慎報,身高1.7米以上,身體健康,雙眼矯正視力4.8(含)以上,無色盲色弱。
3.報考城市軌道交通通信信號技術、城市軌道交通機電技術、無人機應用技術、智能產品開發與應用、數字媒體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動漫設計專業要求:雙眼無色盲色弱。
(四)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要求:無
(五)其它要求:無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三條 收費標準
(一)學費標準:6000元/學年。
(二)住宿費標準:男生900元/學年,女生1200元/學年。
第十四條 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一)學院執行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
(二)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符合條件的按照相關規定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同時學校可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校內勤工助學崗位。
(三)學校設有各級各類校內獎學金,用以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新生報到及入學資格復查要求
(一)新生報到:按照國家規定招生錄取的新生均為計劃內招生,持學校寄發的新生錄取通知書及本人身份證,按照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在新生報到日期前向學校請假,未經學校同意或未請假逾期兩周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二)入學資格復查:新生入學后,學院對已經報到的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對其中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經發現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單位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 聯系電話、網址等聯系方式
(一)聯系電話:010-89707874、010-80110996
(二)學院網址:https://www.jtxy.com.cn
(三)官方微信:微信搜索“北京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北京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
第十七條 其它需要說明或解釋的內容
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政策變化與本章程不一致,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政策為準。
第十八條 本章程解釋部門
本章程由北京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